房本加上夫妻另一方的名字需要什么手续律师

解析:
在特此告知您,为房产证增设配偶姓名的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首先需要准备相关证明文件,包括已婚人士身份证副本、房屋所有权证书正本和备份件以及婚姻登记所颁发的结婚证等必备材料。
值得注意的是,办理过程仅能由主人双方亲自完成,不可由任何代理人或密切关系人代为执行。
紧接着,在前往当地房屋管理局进行增名手续之前,还需携带必要的费用支出。
由于各地政策差异较大,因此所收取的各项费用亦有所不一。
据了解,大部分地区的增名手续所需支付的手续费约为80元人民币,此外还有贴花税5元及制作费用25元,请务必提前准备好充足的现金以备不时之需。
在以上事项妥善处理完毕后,便可顺利进入下一步流程——即在房屋管理局大厅耐心等候,待叫达到您的号码之后,即可前去办理手续。
办理完上述步骤后,增名的主要程序便告一段落。
通常情况下,约需10个工作日来处理相关事宜(如遇节假日则顺延),届时您可前往房屋管理局大厅领取一份崭新的房产所有权证书,自此房产证上便出现了您与配偶的双重姓名。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4条
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其办理房产证所需材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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