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公司劳动仲裁需要什么证据律师

解析:
1.在涉及到劳动者入职事项时,我们提供诸如《入职登记表》以及《聘用书》这样的相关证明文件;
2.对于劳动者的工作内容,我们则会提供诸如《劳动合同》、《入职登记表》、《岗位调整通知》、《借调函》、《岗位说明书》以及《员工绩效考核表》等多种形式的证明材料;
3.关于约定工资和工作时间的问题,我们会提供《劳动合同》以及《员工手册》等规章制度作为有力的证明依据;
4.对于劳动者工资发放情况,我们会提供《工资条》以及《银行打卡记录》等详细的证明材料;
5.对于劳动者具体工作时间的证明,我们会提供《考勤表》以及《考勤记录》等相关资料;
6.最后,在涉及到劳动者离职方面的事宜时,我们会提供《离职交接表》、《辞退书》以及《辞职申请》等相关资料。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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