撕毁的合同,难道就没有挽回的余地了吗律师

解析:
倘若双方当事人所持有的合同均遭到损毁,无论此种行为是出于何等原因,若后续的交易并未得到执行,且其中一方坚持否认曾签订任何事实上具有法律效力的合约,那么便可被视为从未签订过真实有效的法律合同。
反之,若各方所持有的合同均已经遭受损毁,并且在此之前曾经实施的商业交易已经按照约定得到了全面履行,那么这就意味着双方之间已经形成了事实性的合同关系,因此,原有的合同仍然具备法律效力,可以继续发挥其作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
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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