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当配偶不幸离世之后,另一方无法全权享有夫妻共同财产中的一半所有权。
实际上,夫妻共同财产中的一半权益应归属配偶所有。
在配偶离世后,其所遗留的这部分财产与当事人的个人婚前财产皆可视为合法的遗产范围内。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另一方可担任的第一顺位继承人角色外,配偶的子女及父母同样具有优先继承权。
在这种情况下,处于第一顺位继承人地位的有资格者将有平等的机会来分配和继承这些遗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
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